日期:2021/7/13 Click:870
1總則11為規范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三期工程建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理順辦事程序,將三期辦工程部署和會議精神落實到實處。2管理職能三期辦是監督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主管三期工程建設監督管理,負責三期工程監督工作的考核,并對責任單位和個人提出考核意見。
1總則
1.1規范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三期工程建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順利辦理手續,實行三期工程部署和會議精神。確保項目管理信息暢通,全面提高三期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法。
1.2本方法規定了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三期工程各監督工作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和方法、檢查和評價。
1.3本方法適用于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三期工程所有參加公司。
2管理職能
三期是監督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主管三期工程建設監督管理,負責三期工程監督工作的審查,向責任部門和個人提出審查意見。
3管理內容和方法
3.1監督管理范圍如下:
3.1.1根據合同約定監督管理各參加者的各項工作內容。
3.1.2業主各級工作會議決定的應執行事項。
3.1.3業主提出的需要完成的事項。
3.1.4業主安排要求限期解決處理的重點、難點問題。
3.2監督的工作方法
三期堅持實事求是,重視實效原則,監督配置任務
責任部門和個人必須按要求認真執行工作任務,及時反饋監督事項的執行情況。
3.2.1工作程序
3.2.1.1三期監督工作應采用從部署到執行、檢查、審查、反饋形成閉環的嚴格高效運行機制。三期對各項工作進行全面監督。
3.2.1.2監督事項制定實施方案,明確事項、負責人、處理要求、處理期限等內容,經有關領導批準后,以工作任務書的形式,通過辦公自動化、傳真立即向有關責任部門或部門提交。
3.2.1.3監督的事項發布后,三期制作注冊記錄,立即列入工作臺帳(見附件2),列入責任部門月度日常和業績工作審查。
3.2.1.4相關負責人根據任務書的要求(合同中已有)抓住工作,在規定時間內書面反饋完成情況。
3.2.1.5責任部門要認真填寫完成情況(可附加頁)。完成情況作為責任機構業績費用支付的依據。
3.2.1.6監督事項確實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時,責任部門或部門應立即填寫情況反饋,向三期提出延期申請,經三期領導批準后可變更。
3.2.1.7三期收到責任部門反饋的工作任務表后,應進行檢查,及時向工作部署人報告工作執行情況,經認可后關閉工作。責任部門也應立即完成情況登記和工作任務書存檔。
3.2.1.8工作未達標,三期有權審查工作,重新填寫工作任務表,按上述程序處理。
3.2.1.9每月三期專家整理安排的各項工作,總結完成情況,填寫項目審查表。
3.2.1.10評價的意見作為各參加者日常和業績費用支付的依據,每季度進行綜合評價。
3.2.2注意事項
3.2.1三期根據各級會議決定需要處理的事項和其他需要處理的事項,提出工作任務的安排發行,監督處理情況。
3.2.2.2工作任務必須制作會計,隨時登記需要參加公司處理的事項,立即開展監督工作,會計有統一號碼,明確事項、責任公司或部門、工作時間、實際結束日期等內容。
3.2.2.3各項工作結束后,各參加者必須通過各種方式或渠道立即向三期反饋工作完成情況,立即向三期匯總歸檔。
3.2.2.4可通過會議、辦公自動化、傳真等渠道發布。根據事項的范圍,有關事項可以發送給所屬單位。
3.2.2.5要建立監督通報、匯報制度。三期每月定期總結發生事項,在相關會議上通報情況的同時,定期不定期發表簡報,同時發送給相關參加者和人員。責任部門也應在監督事項處理過程中及時通過相關會議或其他渠道反饋監督事項的進展或完成。
4監督內容和規定(檢查和審查)
三期對參加者的監督內容和規定執行各自的合同相關條款,包括
4.1三期工程調查設計:實行調查設計合同約定的調查設計范圍、基本調查設計費和專業優化設計費實施細則等條款。
4.2三期工程監理:執行工程監理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和內容、基本監理費和利益監理費實施細則、工程建設管理審查細則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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