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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員基本要求21 清庫人員和監護人員應身心健康,禁忌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清庫作業。應與承包方簽訂清庫外包合同(包括安全責任協議),明確雙方責任。10 照明工具儲存庫內懸掛式照明燈的電壓不應超過220V;
1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水泥廠所有筒型倉庫的清庫作業。
2人基本要求
2.1清理庫的人和監護人身心健康,禁止高處作業的人不得從事清理庫的作業。
2.2清庫人員和家長應參加清庫操作、安全防護、緊急救援和事故緊急處理知識的訓練,以后可以進行清庫作業。
3 外包要求
3.1 清庫工作外包時,承包方必須具備高空作業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3.2清庫前,承包人提交清庫方案和滿足AQ/T9002要求的緊急預案,向公司安全環境保護部書面批準。與承包人簽訂清庫外包合同(包括安全責任協議),明確雙方責任。
4安全措施
4.1基本規定
4.1.1清庫前,單位應設立清庫工作組,制定清庫方案和緊急預案,填寫《設備檢修安全工作證》和《有限空間安全工作證》,實行監護人和安全措施清庫作業過程應統一指揮。
4.1.2清庫作業應在白天進行,禁止在夜間和大風、雨、雪天等惡劣氣候條件下清庫。
4.1.3清庫期間,相關指揮、管理、技術人員和生產中堅應保持通信順利。
4.1.4清倉前,關閉倉庫頂部的所有供給設備和閘門,將倉庫內的材料位置放在最低限度(不出材料前),關閉倉庫底部的排出口,不得進出材料。
4.1.5清理庫前,關閉庫頂吸塵器的排灰裝置,啟動庫頂吸塵器的引風機。倉庫底部堆積材料的材料面低于倉庫側門的下緣時,打開倉庫側門,在倉庫側門附近設置警告標志,加強現場監護。
4.1.6清理原煤、煤粉儲存庫時,嚴禁在設置的警戒區域內吸煙、點火或起火作業,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原煤、煤粉儲存庫。
4.1.7 清庫人員每次入庫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1h;
4.1.8 清庫所用的機具和安全防護用品必須定期檢查,并符合使用規定。
4.1.9清庫操作工具
清庫可用鏟、鎬、鋤、鋼釬等工具。清庫人員隨身攜帶的工具應避免掉落,不得隨身攜帶的工具應由庫外監護人員用安全繩吊裝入庫,不得直接扔掉工具。
清理煤粉儲存庫應使用木質工具。
4.1.10照明工具
倉庫內懸掛式照明燈的電壓不得超過220V煤粉倉庫內懸掛式照明燈應為防爆型,電壓不得超過36V。照明燈從倉庫頂部的倉庫孔和其他合適的孔吊進倉庫。
4.2安全防護用品
4.2.1清庫工作人員應佩戴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帶、頭盔、防塵口罩、防塵鏡、手套等。服裝要合身,袖口、褲腳要用皮帶扎緊。
4.2.2.安全帶應使用五點式安全帶。安全帶的各種部件不得隨意拆除。嚴禁用繩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帶,或者只在腰部系一字形安全帶。
4.2.3 嚴禁多人共用一條安全繩。
4.3 操作安全要求
4.3.1 清理庫壁掛料時,同時作業的清庫人員不得超過2人。
4.3.2.清庫人員入庫前,應重新檢查安全帶的完好情況。清庫作業期間,根據作業面的變化,調整安全繩的富馀長度,安全繩不得低于腰部。
4.3.3清理庫壁掛材料和庫底堆積材料應自上而下,清理庫人員應始終位于材料上方。
4.3.4兩人同時清掃倉庫壁掛材料時,兩人作業面的高差不得超過0.5m。
4.3.5清理庫作業,清理庫壁掛材料后,清理庫底堆積材料。
4.3.6清理庫底堆放物料時,首先清理庫內立足處的松軟物料,鋪設長板或跳板后,站在板或跳板上進行清理庫存作業。
4.3.7清理庫底堆積材料應按從上到下、從庫壁向中心的清理材料順序逐層清理,各作業水平的高度不得超過0.5m。
4.3.8整理后的材料必須通過庫底排出口排出的材料,庫內清掃員必須撤回庫外。
4.4監護安全要求
4.4.1庫內清庫人員,每個清庫人員必須有兩個庫頂監護人員。
4.4.2在庫頂人孔附近,劃分人孔安全區,設置移動護欄。安全區內禁止放置工具或雜物。
4.4.3監護人必須保護工作場所,接到清庫人的通報信號,或者遇到緊急情況,立即拉動安全繩,使清庫人懸空脫離危險,采取救援措施。
5應急處理
5.1發生事故時,家長應立即報告清庫工作組負責人,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現場救助結束后,必須保護現場,協助事故調查。
6檢查要求
6.1清庫作業結束后,應立即檢查人員,清掃現場,檢查工具。關閉倉庫頂部人孔門、倉庫側門,關閉倉庫頂部所有放置安全繩的孔。
6.2設備、設施應恢復清庫前的正常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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