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25 Click:790
2.3每年初,各承包商進場后,召開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委員會會議,提出年度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規劃、目標、措施,兌現上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責任狀。3不定期會議3.1接到上級機關的緊急文件、會議精神等,安委會將組織召開一定范圍的安全工作會議。
1加強管理,協調解決安全工程、文明工程存在的問題,安全工程委員會定期不定期召開安全文明工程工作會議。
2定期例會
2.1每周日下午的生產會,在處理施工生產前先進行安全安委會,堅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任務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并在會上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2.2每季度聯合大檢查后,及時召開安全文明委員會工作例會,研究、協調、解決安全文明施工的具體問題,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安全文明施工先進集體,布置下階段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3每年初,各包工頭進場后,召開安全文明施工委員會會議,提出年度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計劃、目標、措施,實現上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責任狀。
3不定期會議
3.1接受上級機關緊急文件、會議精神等,安全委員會組織一定范圍的安全工作會議。
3.2對上級通報的典型案例,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安全委員會立即召開各施工部門的第一負責人、安全監督科長參加的安全工作會議。
3.3對現場不安全因素、事故危險和各種事故,安全委員會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對策,制定反事故對策,注意同類事故的發生。
4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記錄完整,立案,必要時發行會議紀要。
5事故調查、統計、報告制度
1國電科技環境保護集團公司鞍山2X300MW單元工程建設期間,各施工承包商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的各種事故(人身傷害:本企業員工、民工、代理培生、實習生、短期參加勞動的其他人,機械設備損壞,現場交通事故和火災事故)以最簡單、最快的方式通知國電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安全質量部。
2事故分類、事故責任認定原則、事故責任認定依據、人身事故統計范圍等,嚴格執行《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第13章相關條款
3事故報告
5事故發生不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后,事故責任機構應立即將事故概況通知國電科技公司的安全質量部。
6國電科技公司主管領導和安全監督部門收到通知后,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急救,全面調查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程度等,根據事故程度按事故調查規程向部門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詳細報告。
7事故機關在上級主管部門沒有明確調查事故原因之前,必須保護現場,積極協助開展工作。
8事故單位應按事故報告規定期限向國電科技公司書面報告。
6事故處理:
1事故機關應根據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分析事故的經過、原因、責任,制定防止同類事故發生的措施。
2為了加強管理,吸取教訓,事故單位應對其責任者給予應有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同時國電科技公司根據有關管理制度對事故單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3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告,虛假,發現國電科技公司將按規定加重處罰。
7事故統計:公司安全質量部詳細統計現場發生的各種事故,月底按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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